輸入公告配發內容
雇主或自營業主如何計算?
只有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,在發放股利的公司加保者,才可能適用投保金額扣除。
輸入除權息前一天的假設收盤價、持有張數,以及公司公告的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,立即試算除權息參考價、配股後股數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提醒:計算結果是開盤競價基準的參考試算,不是保證成交的實際開盤價。
只有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,在發放股利的公司加保者,才可能適用投保金額扣除。
| 除權息日期 | 股票代號/名稱 | 持有張數 | 現金股利 | 股票股利 | 參考價 | 補充保費 | 操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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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補充保險費率為 2.11%,以「單次給付」判斷。
一般股東單次計費所得達 20,000 元時,按當次全額計算,不是只計算超過 20,000 元的部分。例如單次計費所得為 20,000 元,預估補充保險費為 422 元。
單次計費所得最高以 1,000 萬元計算;計算結果以元為單位,角以下四捨五入。
不用把不同股票或全年度股利累加後,再判斷 20,000 元門檻。
原則上,每一筆股利給付分開判斷。即使全年從多檔股票領到的股利合計超過 20,000 元,也不會因此在報稅時統一補扣補充保險費。
例如三檔股票各自一次給付 15,000 元,三筆原則上都未達單次 20,000 元門檻,不會因合計 45,000 元而改為計費。
例外情況是同一家公司、同一除權息基準日分配的現金股利與股票股利,兩者視為同一次給付,應合併判斷。
補充保險費通常在股利實際發放時,由發放股利的公司或扣費單位直接從現金股利中扣取,再繳給健保署。
判斷時間是股利給付日,不是除權息交易日,也不是隔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把全年股利合併計算。
如果只有股票股利,或現金股利不足以扣取當次應繳的補充保險費,扣費單位會申報資料,再由健保署辦理後續補收。
一般股票的現金股利屬於股利所得。股票股利則按面額計入股利所得。
兩者若在同一基準日發放,會合併判斷 20,000 元門檻。
只有股票股利,或現金股利不足扣費時,健保署可能在後續另行開單補收。
ETF 配息不能只看總金額,應查看投信提供的最終收益分配通知書。
證券交易稅是在賣出時另外計算,不會因為領取本次股利而直接從配息中扣除。
本頁主要計算除權息與補充保費,不把賣出交易稅加入配息結果。
不含現金增資時,本站採用臺灣證券交易所公開公式:
參考價 =(除權息前一天收盤價-現金股利)÷(1+股票股利÷10)
結果取至小數點後兩位、以下捨去。實際開盤成交價仍會受到集合競價買賣委託影響。